依据作业需要,我院决议面向社会揭露招聘编外聘任制文员2名。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:
1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热爱作业,吃苦耐劳,有较强的安排纪律性,遵守作业安排。
2.具有必定文字写作才能,熟练掌握电脑软件及打印室有关设备操作,有必定的打字速度。
1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热爱作业,吃苦耐劳,有较强的安排纪律性,遵守作业安排。
报名人员现场填写报名表,供给一张近照(1寸免冠彩照),附自己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。报名截止后,政治部一致对报名人员进行资历检查。
经检查契合报名条件的人员,由政治部安排进行书面考试、面试(技术测验)。书面考试采纳百分制,由政治部担任出题,并安排闭卷考试。考试指定专人担任阅卷,成果存入个人档案。面试采纳百分制,由政治部担任出题,考官由政治部、用人部分抽调干部组成。总成果按书面考试成果和面试(技术测验)成果各占50%的份额核算。
政治部担任安排符合条件的聘任人员进行体检,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履行,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选用。不按规则时刻、地址参与体检的,视作抛弃体检。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目标抛弃体检而呈现缺额时,由政治部按照总成果从高到低的次序,并结合调查状况做递补。
政治部担任安排调查,调查内容有调查目标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才能本质、学习状况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状况,并核实调查目标是不是满意编外聘任人员的招聘条件。调查成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任的依据。因调查不合格或调查人员抛弃调查而呈现缺额时,由本院视状况决议是不是按照总成果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递补。
依据考试、调查、体检确认拟聘任人员名单后,由政治部提交院党组会议定。党组会决议后在本院范围内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作业日。公示期满,无不良反映的处理入职手续;对违背相关规则并查有实据的,不予聘任。
经揭露招聘程序确认接收的编外聘任人员,由福州市台江区劳务差遣有限公司与之签定劳作合同,由本院与之签定保密协议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》规则,确认两边的权利义务联系。编外聘任人员按规则处理“五险一金”,工资待遇依据最新修订的《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编外聘任人员办理暂行规则》履行。
联系人:王经理
手机:1315618726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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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 济南市历城区荷花路街道宁华路288号